2006年4月3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灌醉他人行窃 涉嫌抢劫被诉
余浩波 王纯坚

  经精心策划,将他人灌醉酒后窃取手机,自以为天衣无缝,但终究难逃法网。近日,天台县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汪金良、张云平依法提起公诉。
  去年一月,汪金良听说同村人汪某买了一只新手机,心里很不舒服,因为他认为这个村里顶没用的人居然也配上了手机。同年2月25日,汪金良找来了闲人张云平,张近来手头也紧,两人一拍即合,如此这样地商量了一番。当天傍晚,汪金良破天荒地邀请汪某到张云平家吃晚饭。席间,汪金良、张云平对汪某的酒量称赞有加。汪某本就嗜酒如命,受到怂恿后,便大碗大碗地喝酒,三两下就被灌得酩酊大醉。汪金良见时机成熟,正准备窃走汪某身上的诺基亚手机时,却被张云平制止住,张认为在自己家中下手目标太明显。两人遂商议将汪某送回家再作计较。不巧,汪家中其侄子正在看电视,又不好下手。张云平就借故向汪某借用手机卡,然后与汪金良一起离开了汪某家。过了一会,两人又以归还手机卡为名回到了汪某家。这时,汪某已醉倒在床不省人事。张云平前去与汪某的侄子搭讪,汪金良则趁机窃走了手机。第二天,汪金良到城里将手机卖了,得款120元。后汪某报案,汪金良、张云平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。